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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769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5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6-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舟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永明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海洋大学 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建议》(舟18号)悉。你们对浙江海洋大学战略定位的阐述非常清晰,契合学校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十分感谢你们对浙江高等教育尤其浙江海洋大学改革发展的热切关心和大力支持。经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建设全球一流海洋港口为引领、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动力、以加强海洋科教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支撑的海洋经济发展良好格局。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省教育厅一直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推进我省高校主动投身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优化涉海类高校布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海洋经济、海洋创新、海洋港口、海洋开放、海洋生态文明领域的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全力服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明确海洋是浙江未来发展战略要地。一是加强“双一流”高校辐射引领。我厅支持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浙江大学打造舟山校区国家级海洋科教示范基地,建立以海洋学院为“一体”,海洋研究院、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海洋科创园为“多翼”的办学架构,辐射带动省属高校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以“省市共建”高校方式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创建一流学科。二是推进涉海类学科专业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海洋科学等涉海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新增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等涉海类本科专业2个。2021年度宁波大学增设“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海洋科学等涉海类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个,海洋科学等涉海类本科专业36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宁波大学水产学科、浙江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科位列全国排名前五;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4个涉海类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三是提升高校服务海洋强省建设能力。加强高校涉海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先后认定浙江大学“智慧东海协同创新中心”、宁波大学“海洋信息感知与通信协同创新中心”和“港口经济协同创新中心”等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宁波大学“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加强涉海类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先后建设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浙江海洋大学“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2个高校新型智库,相关研究成果获省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浙江海洋大学聚焦海洋强省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围绕现代海洋渔业、海洋食(药)品开发、海洋智能制造、绿色临港产业、滨海文旅等5大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攻关,产出了一系列成果。四是加大涉海类人才培养改革力度。“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设涉海类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推进涉海类教学平台建设,立项建设涉海类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项;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的《面向“新渔业”人才培养的“三位一体”思政教育体系构建与实践》、湖州师范学院的《新农科背景下“绿色渔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和宁波大学的《水产养殖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宁波大学为例》等项目立项为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浙江海洋大学“浙石化学院”获批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探索以产业学院为抓手,深化产教融合,着力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积极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申博情况

浙江海洋大学是我省唯一以海洋命名的大学,也是我省涉海类学科专业数量最多、门类最全的高校之一,在服务和支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浙江(舟山)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蓝色粮仓等众多涉海涉港国家重大战略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近年来,省、市党委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浙江海洋大学建设与发展,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打下扎实基础。

一是注重从战略高度支持学校发展。从全省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高度,倾力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紧抓发展机遇。2016年3月,指导和帮助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成功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2016年11月,支持和推动国家海洋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10月,省学位委员会将浙江海洋大学列入2017—2020年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19年,支持浙江海洋大学以“省市共建”方式建设一流学科。这些举措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海洋大学创造了条件。

二是大力支持学校提升学科竞争力。“十二五”期间,浙江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列为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建设,“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6个学科列为省重点学科建设。“十三五”期间,“海洋科学”“水产”列入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6个学科列入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省财政每年补助经费达到1200余万元。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海洋科学学科为B学科。2021年,学校首次新增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两个ESI全球前1%学科。

三是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支持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增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2020年同意推荐浙江海洋大学申请增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同年增列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包括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目前,浙江海洋大学共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认定浙江海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首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保持年度稳步增加。

四是支持学校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十三五”期间,分别将浙江海洋大学4个和8个专业列入省优势专业、省新兴特色专业。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6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水产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近五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在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获4项一等奖,较上一届新增2项一等奖。指导和支持学校立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各1项,支持学校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海洋类高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共建)。

五是助推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引导学校聚焦海洋事业和涉海涉港国家重大战略,将“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认定“海洋灾害过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牵头共建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舟山中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建有船海与港航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3个国家级教学平台及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海洋大数据挖掘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等省重点实验室5家,共承担2022年度“尖兵”“领雁”计划项目4项,获省财政资金投入1250万元。学校逐步成为我省重要的海洋人才培养摇篮和海洋科技创新基地。

六是积极支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领域。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入选省首批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单位资格。2018年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这是全国5所海洋类大学中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托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大力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教育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建设,指导学校聚焦学科优势,切实围绕海洋强省战略提出的新要求,强化全省域海洋意识、沿海意识、开放意识,主动对接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等重大战略,着力围绕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标,全力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引领带动。支持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发挥“双一流”优势,汇聚优势特色学科资源,与浙江海洋大学联合建设涉海类学科,引导学校做精做强优势特色学科,扶持培育涉海类新兴学科,推动涉海类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构建与海洋强省相匹配的学科群。发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涉海类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专业整体布局与海洋事业和区域发展的契合度。二是提升培养水平。支持浙江海洋大学深入总结新农科、新工科等项目实施经验,支持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提升涉海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深化拓展服务。支持浙江海洋大学不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打造。深化学校同海洋强省建设战略目标、战略任务的对接,加强基础前沿探索和关键技术突破,发挥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作用,不断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鼓励支持学校积极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计划项目,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服务工作。支持学校加快领军型人才引育,鼓励学校与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等省外海洋领域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不断扩大人才交流与科研合作。引导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产学研转化方面与涉海涉港企业同向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扩大学校的社会贡献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省“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支持浙江海洋大学与浙江大学、涉海类高校联合申报、承担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探索以项目制方式开展合作研究,进一步汇聚创新资源主动服务我省海洋经济和海洋强省建设。四是抓紧补齐短板。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列入新一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推动学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指导学校对标对表《博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中的各项要求,强化目标导向,精心编制好立项建设规划,补齐制约发展的短板,强化立项单位建设的关键环节。

关于设立海洋强省海洋高等教育专项拨款支持浙江海洋大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因当前省政府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省财政建议以新一轮学科建设工程实施为契机,引导浙江海洋大学进一步聚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强化学科内涵提升,争取在相应学科建设层次中予以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浙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联系人:高教处周琼,电话:0571-88008975)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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