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基础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01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1-1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亲轻寒假”系列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3年寒假是新冠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寒假。同时,寒假也是阖家团圆、孩子享受亲情、调节身心、养精蓄锐的宝贵时间。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愉快、温馨祥和的寒假,现就安排好、组织好中小学生寒假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寒假生活。各地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做好期末学生综合评价等工作,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要加强对学生在假期学习生活的指导和规划,引导学生主动拥抱大自然,深入了解社会,让他们接触新事物、学习新技能。

二、鼓励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课后服务的相关要求和家长需求,在做好校园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安排中小学的寒假托管服务。寒假托管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参加、教师志愿参与的原则。要重点关心关注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需重点关爱的家庭子女免费托管、师生一对一结对等关爱行动,主动做好“教育大后方”保障工作。要注重丰富寒假托管服务内容,有序开放学校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学校资源设施,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实践等特色活动。严禁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三、切实加强家校联动。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学校等载体的作用,引导家长充分利用寒假时间改善亲子关系,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共同制定作息时间表,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盲信盲从。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校沟通,重点关注特殊家庭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假期生活、身心状况和家庭环境,及时做好学习指导和生活关爱。

四、组织开展“2023亲轻寒假”系列实践活动。为充实学生假期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延续“双减”实施以来寒暑假活动惯例,省教育厅联合有关单位设计推送了“2023亲轻寒假”实践活动(共8项,排序不分先后,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重返老家”中小学生寒假作品征集活动;

2.《浙江诗词大会》(2023)楹联创作、书法大赛;

3.“寒假随手拍第二季”系列短视频征集活动;

4.“浙里家”亲子创意短视频大赛——我和爸妈过大年活动;

5.寒假“云”动,健康向上——浙江少年云上运动会;

6.“这个寒假,跟着博物馆去研学”活动;

7.“读一本家乡的书”中小学生寒假阅读分享活动;

8.“五育七彩”寒假公益课堂活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2023亲轻寒假”系列实践活动的宣传,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班级群等途径及时推送活动信息,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具体活动时间及参与方式详见各活动方案,请按活动方案提示学生及家长参与自己喜爱的活动。各项活动均不得收费。

为给参与者更多的激励,活动主办方均设置了奖励项目和有关奖品。具体获奖(入围)人员由各活动主办单位及承(协)办单位负责评选产生。各主办单位及承(协)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活动开展的各项安全规定,评选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寒假系列实践活动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参加,各地各校不得硬性要求学生及家长参加,不得将参与情况与各类考核挂钩。

寒假系列实践活动总联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黎、高雨婕,联系电话:0571-88008831、88008823。各分项活动联系方式详见各活动方案。

附件:“2023亲轻寒假”8项实践活动方案.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