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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278 文件编号: 浙双减专班〔2022〕1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6-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双减”工作专班:

2022年暑期是“双减”后的第二个暑期,也正值“双减”工作一周年,是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交账期”“治理期”“维稳期”,必须坚决打赢这场只能赢不能输的“政治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双减”工作调度会、省委“双减”工作专题会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双减”治理成果还很脆弱,极易反弹反复,充分认识到“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在本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双减”专班牵头抓总作用,把握暑期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尽早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做好谋划、作出部署,因地制宜制定暑期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序有力有效,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二、严查学科培训。各地要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查处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员和“一人一机构”等作用,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方式,不断加大“日查+夜查”“联检+抽检”力度,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要严禁以“托管班”“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严肃查处暑期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竞赛行为,禁止各类培训机构借“高考志愿填报”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高额收费。聚焦“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的整改举措,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三、规范非学科管理。各地要加大“双减”专班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压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审批指引和管理办法,加快落实“两个全面纳入”要求,全面推进预收费纳入银行监管进度,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同时,要加强暑期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防止出现虚假宣传、随意涨价、恶意炒作、超时段收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暑期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严禁非学科类机构打“擦边球”式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四、加强举报查处。各地要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职责,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将结果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黑白名单”管理、年检年审等相关事项,加强通报曝光,形成警示威慑。加快监管平台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同时要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的惩处力度。

五、严防风险隐患。各地要坚持稳字当头,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如发生安全风险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协同处理。要从严从紧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在暑期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防火巡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等部门在暑期前至少对机构开展1次安全检查,确保机构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要求。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双减”政策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在暑假期间通过“名师名校长”谈“双减”、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主动拒绝参加暑期违规学科培训,理性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合理安排假日生活,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请各设区市“双减”工作专班将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情况总结材料(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亮点举措、典型案例等)以及《暑期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汇总表》(见附件)分别于2022年8月1日、8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省“双减”专班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暑期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并视情予以通报。联系人:卢桢涛,电话:1*******2。

附件:暑期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汇总表.docx

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

(浙江省教育厅代章)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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