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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756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3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6-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宁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晓菁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下有效推进美育的建议》(宁42号)悉。感谢您对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结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

加强美育工作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方面。全省各级教育和文化部门高度重视美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从而实现五育并举、学生全面发展。

(一)推进课堂教学建设,培育特色品牌。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设置方案和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同时学校组织开展不少于2个与艺术相关的社团活动。普通高中艺术课不少于108节,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节,鼓励中小学结合地方特色建设校本艺术课程。将各县市美育开课情况列入教育考核指标。普通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适应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公共艺术课程,每名学生至少选修1—2门艺术课程。高校开设公共艺术课程的情况,纳入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指标考核,要求高校开足开齐8门艺术限定选修课程,同时对选课率予以排名。

培育推广具有区域辨识度的学校美育教学品牌,根据2017年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要求,全省已建立20个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区、100所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发掘地方文化艺术资源,开设如丝绸、陶瓷、越剧、婺剧、畲族舞、木雕、石刻等具有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建设各类课外兴趣小组和艺术社团,全面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格局。近年来,我省重点推进艺术类课程的开发,超过90%的中小学校开设了艺术类拓展性课程,在课程的开发中涌现出很多有特色有创意的校本课程。全省有4500多所中小学校拥有艺术社团或特色艺术项目,82.33%的中小学校拥有艺术特色品牌。

(二)推进展演机制建设,丰富美育实践。省教育厅每年举办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节,从校级、县(市、区)级、市级、省级层层开展,坚持面向人人,鼓励全体学生参与,做到“班级有项目、人人都参与”。全省中小学校参与面达到95%,高校参与面达到90%。省艺术节时间跨度长、规模大、水平高、影响广,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校园十佳歌手、绘画、书法、设计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我省组织遴选学生参加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展现了浙江学子积极向上的青春活力和艺术风采。2021年,我省代表团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34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6项、校长作品风采奖11项,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出演节目数列除东道主以外的各省第一,并在组委会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省教育厅连续15年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音乐会、歌舞晚会、话剧、戏曲等节目至学校演出,成为引领广大学生走进艺术、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升境界的特色美育活动。2009年成立省大学生艺术团,并设立浙江大学等9个分团,全省高校有校级学生艺术社团800多个,积极为大学生艺术团参与各类演出和艺术实践活动创造条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提高学生审美,用美育实践给广大学生以美的熏陶。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培优美育教师。截至2021年底,全省中小学有艺术专任教师34971人,占教师总数的8%,其中特级教师39人,占特级教师总数的5%,中小学校音乐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为99.91%。重视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同步提升,实施中小学艺术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保证全省所有中小学艺术教师每五年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每年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组织骨干美育教师在中国美术学院培训,组织农村艺术教师在杭州师范大学培训。充分发挥艺术名教师、特级教师在育人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选送一批艺术教师及高校艺术教育分管领导参加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开展全省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比赛,选送优秀教师参加全国基本功展示,多方位提升我省艺术教师专业技能和素养。

(四)建立部门合作机制,促进均衡发展。规范管理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接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1万家,并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登记和资金监管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做出准入要求,将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纳入公共文化艺术管理服务范围,提高社会文化艺术培训质量。实施“雏鹰计划优秀儿童剧进校园”“民族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演出活动。实施“艺术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建成美育村94家。创建美育阵地158处、乡村美术馆22个、写生基地25个,引进驻村艺术家199位,开展美育活动3171场,展览496场,参观人次达112万人次。积极参与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中国美术学院对口支援农村等贫弱地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现已开展“美美讲堂”“艺公益”志愿服务500余次,参与的志愿者达16500余人次。

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促进区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助力教育共同富裕,省教育技术中心联合省教育厅教研室,于2022年上线推出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目前已提供小学美术学科春季学期全套体系化课程资源,汇聚了包括中国美术学院、中小学优质学校、校外专业机构等艺术类拓展课程225门,入驻名师网络工作室教师共计102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学校美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仍存在专业师资力量和美育资源配置不足、地区和学校之间不均衡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合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在美育中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鼓励各学段根据自身特点开设形式丰富的美育课程。在课程开齐开足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鼓励学校结合浙江地域文化特点建设优质校本美育课程,结合“双减”政策,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中小学校在课后托管服务中增加体育艺术活动时间,设置丰富多彩的美育选修课程和社团活动,引进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等社会美育资源,促进学校美育与校外美育实践活动的结合,推进课程教学、艺术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融合。

(二)优化美育实践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性大、中小学生艺术节,通过展演的形式让更多学校展示美育成果。支持省、市、县、校成立艺术社团,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实践活动。推进学校美育特色品牌建设,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地方戏曲文化、非遗传承项目等,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品牌。继续推动高雅艺术、浙江地方传统戏曲进校园,每年组织100场以上省级高雅艺术校园活动。持续建设中小学艺术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观美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提高学生人文艺术修养,努力打造学校美育工作“浙江样板”。

(三)完善美育评价机制。研究制定中小学生美育评价方案,把中小学生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纳入学业要求。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大学生以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参加艺术社团活动为主,综合评价学生美育素养。完善对学校美育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将学校开设艺术课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等纳入对学校的发展性评价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教育现代化监测、高校分类评价。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继续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艺术教师队伍长效建设机制,完善激励措施,重点补充农村学校艺术类教师,推动各地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定向招聘专项计划。加强艺术教师培养培训,扩大高校专业教师等培养规模,鼓励和引导优秀文艺工作者、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等到中小学校开展结对活动,担任兼职艺术教师。组织省级骨干艺术教师培训,带动市县开展分级培训,建立5年内轮训制度。支持艺术类高校定期面向中小学组织示范培训、专业进修、交流访学等活动。完善专职美育教师岗位晋升制度,健全美育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规范管理兼职美育教师。

(五)提升协同推进作用。加强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谋划,建立健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社会资源,联合文化、共青团等部门探索建立文化系统、专业院团、社会机构的优秀艺术教育资源互补机制,建立校外美育实践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少年宫、文化馆、音乐厅、剧团等社会艺术文化单位、团体在组织、辅导学生美育实践活动方面的资源优势和育人功能;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平台,聘请优秀的艺术家、民间艺人、艺术表演团体等进校园讲学、授课,建立艺术工作室和实践基地;以博物馆展览、美术馆展览、戏剧演出、音乐会等活动形式,吸引学生参加更多文艺活动。进一步优化管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拓展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发挥名校、高校优势,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服务。

(六)建设数字化美育共同体。深化“互联网+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向农村小规模、偏远学校输送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数字教育资源。持续优化升级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应用平台,提高运行稳定性、完善平台功能性、增加资源多样性,持续推进平台的师资、课程和资源库的体系化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资源内容,提高资源质量。通过“技术创新+教学创新+制度创新”的模式,构建新型美育共同体,探索运用数字化改革的理念、思维、方法和手段破解当下农村中小学艺术教师结构性短缺、城乡美育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不断提升我省学校美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持续助力共同富裕的“精神富有”。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体卫艺处卢文思,电话:0571-88008881)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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