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812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11-3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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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所有在2020年底前通过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填报承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任务或项目的职业院校。 二、采集要求。请各采集对象学校于2021年12月15日前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网址:tizhipeiyou.36ve.com)填写任务或项目绩效数据。数据填报要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和进展。 联系人:职成教处 詹丹辉,电话:0571-88008886。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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