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0018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1-1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政府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项目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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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度省政府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项目督查激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2020年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工作实绩,推选本行政区域内1个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并于1月31日前将推选对象申报表(加盖印章)通过钉钉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 二、申报材料要求主题鲜明,重点说明工作措施、亮点特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注重观点提炼,申报材料应与日常工作总结相区别。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对推荐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何春玲;电话0571-88008839。 附件:1. 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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