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962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93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7-0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542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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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0〕93号 李伟健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的建议》(542号提案)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高教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和范围,充分考虑高校财力,加强高等教育投入,对师范院校与教育教师专业适当予以倾斜和支持,改善师范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增强其办学活力。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计划(2018—2022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要求,针对师范教育弱化的问题,2019年我省对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和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进行了上浮。其中,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由原来的1.2提高至1.25,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也从原来的11500元上浮至12000元。师范生生均拨款每人每年1.5万元。相比2018年,师范生生均拨款每人每年增加0.12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实习经费不足等问题。我省师范生生均拨款水平高于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也与广东等省份持平。 我省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创新优化教师培养模式,给予师范教育更多政策倾斜和支持。一是加大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机制,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原则上由市、县(市、区)财政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定向培养为我省充实乡村教师队伍、提高加快发展地区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申报的计划数达到803人,连续3年增长20%以上;二是全面推进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2010年开始,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宁波大学中筛选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教育硕士。通过该培养计划,为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推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共计56位优秀毕业生被正式录取;三是加强高中复合型教师培养,在部分高校开展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先行试点,已累计招生培养高中复合型师范生188名。今后将以部分师范院校为载体,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 下一步,结合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等建议,我们考虑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切实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投入力度。 一、加大师范教育经费预算。为提高师范院校的办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省和市两级财政支持机制,有效引导地方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地方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的支持力度,大幅提高师范院校投入比重,充分保障其办学经费需求。 二、完善专业拨款系数。我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启动浙江省高等学校成本核算试点工作,遴选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进行试点。成本核算试点工作将为进一步完善学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专业拨款系数等提供重要依据。下步将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等文件精神,商省财政厅进一步调整完善省属高校包括各专业的拨款系数。 三、加强对地方师范院校教育经费投入督导。协调地方政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同时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地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督导机制,将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等列入市县考核指标,促进地方师范高校投入政策足额、及时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尤其是师范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建言。 (联系人:省教育厅财务处陈浩,电话:0571-88008915)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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