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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19-0695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19-12-20
统一编号: ZJSP04-2019-0008 有 效 性: 废止
文  号: 浙教规〔2019〕87号

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解读.jpg

ZJSP04-2019-0008

浙教规〔2019〕8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实施细则》印发后,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通知各中小学校、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知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由设区市教育局定期汇总,统一向浙江省教育厅反映。

附件:《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doc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科技厅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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