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浙江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008958;

电子邮件:jcglc@zjedu.gov.cn;

传 真:0571-88008765;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210室。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教育厅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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