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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246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5〕11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9-0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庆祝第41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25年9月10日是我国第41个教师节,教育部明确今年主题为“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庆祝第41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有关庆祝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领,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在配合好教育部开展“全国最美教师”等一系列选树宣传活动的同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举办“浙里师音 华章共谱”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省政府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开展“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宣传,召开“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育人楷模”记者见面会,同时在教育之江、浙江新闻频道等媒体开设专栏宣传“省杰出教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最美教师”事迹,继续组织全省“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大力营造节日氛围。

各地各校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通过专栏、微视频、校园活动等拓展优秀教师宣传阵地,深入宣传报道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示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感人故事,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挖掘我省教育名家荟萃优势,多渠道、多层次、浸润式传播和弘扬中华民族师道传统,将尊师文化贯穿活动始终,引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教师、理解支持教师。

二、聚焦活动主题,推动优师强师队伍建设

围绕“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主题,教育部将采取健全教师教育体系、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等方式,厚植优师强师根基。省教育厅将结合实际,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组建由22名省特级教师参与的教育家精神讲师团赴各地进行巡回宣讲;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教师育人能力;创新教师管理机制,推进“市管县用”编制管理改革和“共享教师”师资配置机制改革;加强教师工作数字化改革,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开发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访学访工选派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教育重点任务,将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全过程,推动教育家精神入脑入心。要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落实教育部“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要求,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我省教师培训体系,整合高校和地方教师培训资源,开展精准培训,强化新教师入职教育和在岗教师素养提升。要深化“共享教师”师资配置机制改革,实现教师资源更加合理、高效的优化配置,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师资支撑。

三、注重务实有效,构建尊师惠师服务体系

教育部将出台“国优计划”相关针对性支持政策,推出第二批尊师惠师公益行动,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更优服务。省教育厅也将配合做好教育部“中国教师”小程序宣传推广,推进我省“尊师汇”惠师数字平台迭代,梳理地方性有特色的惠师举措案例,积极构建尊师惠师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师范生培养,做好公费师范生、“国优计划”毕业生就业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各校要以迎接第41个教师节为契机,在落实国家和省政策基础上,因地制宜、注重实际,加大尊师惠师工作力度。要切实保障教师待遇,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加强乡村教师住房等待遇保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持续抓好教师减负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格管控违规借调教师行为。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定期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法律规定,坚决打击造谣和污名化教师的行为,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请各地各校认真总结教师节活动情况,特别是梳理有特色有成效的尊师强师惠师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开展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隆重热烈而又精简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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