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9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5-07-1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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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白名单管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全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各市、县(市、区)一般不再另行制定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确有必要临时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其中市县两级新增事项需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核准,且不得突破当年本级计划总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含创建)、竞赛活动等事项,按相关规定落实分类报批,规范实施。 二、统筹规范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管理职责。各事项牵头实施单位提前1个月将方案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倡导将进校园事项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延长时间,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将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杜绝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每所学校每学年社会事务进校园不超过6项。 三、强化工作监测。要畅通社会事务进校园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跟进掌握监测点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学期内每月监测一次进校园事项、收集一次问题线索、评估一次事项开展质效,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提升。要充分听取基层学校和教师意见,及时停办师生、家长强烈反感的事项,严防因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实施不到位加重师生负担、引发重大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进治理工作见行见效。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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