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4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5-06-2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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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4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继续在全省职业学校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作为当前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抓手,针对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及学生特点,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实施方案,开展切合实际、生动有效、喜闻乐见的活动。 二、强化组织安排 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劳动习惯养成行动、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未来工匠”读书行动和“文明风采”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形式载体,开展一系列师生认可、参与面广、特色突出的活动,引导全体学生广泛参与,让每一名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三、广泛宣传报道 各地各校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成果展示,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活动优秀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展现学生爱国热情、奋进风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好各项展示成果的政治关。 四、注重活动实效 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将相关活动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融合,防止层层加码,杜绝打卡、接龙、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活动情况不与学校师生考核评优挂钩。 五、及时报送活动成果 请各地、各校按照活动要求,做好阶段性活动总结和成果推荐工作,按时向省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报送有关资料,组委会办公室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一)报送活动总结材料。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总结本地区、本校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撰写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建议等),填写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前三季度总结有关材料。 (二)推荐活动优秀案例。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劳动习惯养成行动、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未来工匠”读书行动和“文明风采”活动的优秀案例,并报送汇总表(详见附件3)。活动优秀案例主要反映学校的有关活动概况、典型做法和经验,包括案例文本(不少于1500字)和视频(3~5分钟)各1个,适宜宣传推广和播放展示)。 活动优秀案例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不超过12个、各高职院校推荐不超过3个,每个活动项目不超过2个。 (三)具体报送方式。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通过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平台(http://jnds.zjedusri.com.cn/home/index/)报送;各高职院校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教科院张建国,电话:0571-88074858,邮箱:782673934@qq.com;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曹志平,电话:0571-88008886。钉钉群号:33378853。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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