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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03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4-02-0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认定和复核通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在幼儿园申报、各地教育局审核基础上,经现场评估并公示,认定杭州市海潮幼儿园等217所幼儿园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同时对2018年发文认定和2022年申请延期复核的一级幼儿园进行了复核,认定杭州市丁兰幼儿园(明珠园区)等56所省一级幼儿园通过复核。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3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认定通过名单.docx

2.2023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复核通过名单.docx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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