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41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4〕24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4-12-3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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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引导广大教师潜心钻研教育教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公示、审核、评选等程序,同意立项建设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103项、备案项目840项,研究生教学改革工程教育专项51项、常规项目486项(名单见附件)。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主持人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研究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对重点项目和工程教育专项应给予更大力度支持,积极推动转化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政策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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