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36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4-11-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淳安县等7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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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政教督办﹝2020﹞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25日至29日对淳安县等7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具体名单通告如下: 淳安县、建德市、永嘉县、泰顺县、苍南县、金华市金东区、磐安县。 本次评估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71-88008922,电子邮箱:dd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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