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32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20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3-07-2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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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院校: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9号),经学校遴选、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现将我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和支持保障,督促、指导项目团队按照改革方案推进改革研究和实践。项目团队要全力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培育和凝练教学成果,努力提升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主动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成员特别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主持或参与项目工作的,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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