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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318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3〕11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7-1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云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资源教室功能,提高融合教育质量的建议》(第690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对特殊职业教育的现状和问题调研深入、分析到位。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大力发展融合教育,加大推进融合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融合教育质量。

一、多措并举,加快发展融合教育

一是建立特教指导中心。2005年率先在全国成立了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智障教育3个资源中心。随着特殊教育发展,为了更好地指导全省特殊教育专业发展,2015年省教育厅将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智障教育3个资源中心整合,设立了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同时,加大力度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转型升级成为地方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构建了融合教育省、市、县三级管理和指导体系,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逐渐成为当地融合教育的后援中心、指导中心、资源中心、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和培训中心,为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提供了专业指导。

二是出台编制及经费保障政策。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143号),明确融合教育教师配置方面,“连续三年以上随班就读学生人数在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设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增编配备1—2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协助开展本地随班就读工作”,明确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高中及以上学校按照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

三是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工作。2011年,我省确定了14个随班就读试点县,连续3年先后4次组织召开了全省随班就读工作现场会,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发展。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2〕43号),在全国率先建立资源教室建设省级标准,此后省级财政先后投入5778万元大力推进资源教室建设,逐步强化资源教室管理。“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资源教室912个,资源教室总量达到2551个,实现了有需要的乡镇(街道)和随班就读学生5人及以上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覆盖,资源教室利用率逐年提高。

四是创新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7〕51号),试点和推广“特殊教育+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促进融合教育质量提升。“十四五”以来,新增卫星班55个,目前已经建成卫星班157个。

五是建设资源教师培训体系。将资源教师培训纳入省培计划,每年持续开展资源教师培训,建设“省-市-县”三级资源教师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组织资源教师基本功大赛,搭建资源教师成长平台。组织开展巡回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已经完成第一批巡回指导教师(每县市1人)培训,并启动启动第二批巡回指导教师培训。

六是开展融合教育专题研究。每年组织两次融合教育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典型,推广经验,促进融合教育深入发展。每年举办全省融合教育研讨会,深入了解国际和国内融合教育发展现状与趋势,拓展视野,学习经验,开阔思路。

二、加大投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从2022年起,提高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省定标准,小学由现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现行的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按照现行政策,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付标准,小学段从6500元提高到8000元,初中段从8500元提高到10000元。

三、加强督导,落实特殊教育现有政策

2018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督学和特殊教育专家45人分9个督导组,对全省11个地市89个县(市、区)特殊教育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将资源教师配备和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政策落实作为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督导期间,督导组认真听取被督查市、县(市、区)政府关于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阅自评材料,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实地察看全省83所特殊教育学校、368所随班就读学校和卫星班,并对教育行政干部、校长、资源教师、学生等进行随机访谈,重点对全省特殊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等5项主要内容进行督导。各督导小组形成的区县督导报告经审核后由省政府督导委办公室发送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特殊教育专项督导,把脉全省特殊教育发展情况,查找特殊教育发展短板,为推进全省特殊教育深入发展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提升融合教育理念

在《浙江特殊教育》杂志开辟融合教育专栏,开设“浙江特殊教育”微信公众号,定期开展“江浙沪特殊教育学术论坛”,结合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多途径加强融合教育优秀案例宣传,努力提升融合教育理念,营造良好的融合教育氛围,增加社会对融合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多措并举推进融合教育深度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结合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相对集中将融合教育学生安排在若干个中心城区普通学校,按政策增编配备若干名专职特殊教育资源教师,满足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所需。二是继续加强卫星班建设,由特殊教育学校向普通办班学校提供资源教师和专业支持。三是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发力,制定类似课后托管机构进校园等政策,通过购买校外机构的特殊教育服务,充分调动校外专业机构和专业教师投身特殊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加强融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地按照已有政策落实资源教师配置和待遇。二是加强资源教师培训,组织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推进巡回指导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继续组织开展资源教师基本功大赛,以赛促练,提升融合教育教师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浙江省特教园丁奖”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鼓励资源教师长期从事融合教育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鲍铁虎,电话:0571-88008826)

浙江省教育厅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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