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13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8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3-04-0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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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送教单位: 为持续提升农村学校教师专业素质,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3年继续开展“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教活动计划 根据各地报送的送教需求,2023年计划组织708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主要面向农村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重点向山区26县和海岛县倾斜。具体见附件1。 二、送教活动组织 (一)送教单位的职责 1.注重解决基层实际需求。各送教单位要深入山区26县、海岛县和农村教育发展薄弱地区,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开展需求调研,精准提供送教服务,破解基础教育发展的难点、难题。 2.保证送教专家队伍质量。专家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具有丰富的教师培训经验;示范课名师要具有设区市级及以上教学荣誉的高级教师。各送教单位要建立送教专家名师资源库,确保队伍相对稳定。 3.创新送教组织形式。各送教单位要精心组织送教内容,创新送教组织形式,采用专题报告会、现场观摩教学、说课评课、问题研讨等多种模式,提高送教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原则上每个送教学科选派不少于1位专家和2位名师,专家名师实际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完整半天。 (二)受教地教育局的职责 1.加强联系对接。各受教地教育局要与送教单位做好活动对接,协商确定具体送教日期、学科学段、活动形式、送教内容,帮助联系、落实活动期间专家名师的食宿、交通保障。 2.做好活动组织。各受教地教育局要根据送教活动内容,安排好上课场地,组织好听课师生,做好现场教学组织和活动宣传,切实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的职责 省教育技术中心要根据送教计划,统筹、指导各地送教活动过程的拍摄以及视频资料的后期制作,择优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等平台展播。 三、其他事项 (一)经费安排 送教活动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专项支持,按0.5万元/场标准拨付至送教单位,主要用于送教活动中发生的资料费、专家名师酬金、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向送教地收取任何费用。 (二)活动总结 1.每次送教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各送教单位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电子信箱:1031368611@qq.com。 (1)“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实施情况表(见附表2); (2)送教活动方案; (3)送教专家名师课件资料; (4)活动相关新闻报道和培训现场照片资料; (5)专家名师或听课教师的心得体会文章; (6)送教活动总结报告; (7)经费使用情况; (8)有关送教活动的其他资料。 受教地教育局及其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配合送教单位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2.12月底前,各送教单位要将本年度送教活动的总结材料和经费使用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 (三)质量监控和过程管理 省教育厅以随行抽查、跟踪回访和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送教单位实施的送教活动进行过程和质量监控。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对不认真落实活动计划、活动效果差以及活动结束后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的送教单位或受教地区教育局,一经发现,将采取通报批评、减少经费安排直至取消送教或受教资格等措施。 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韩明月,联系电话:0571-88218084,电子邮箱:14269392@qq.com;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马骏,联系电话:0571-88008925,电子邮箱:1031368611@qq.com。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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