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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出台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指南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

金华市教育局在试点推进的基础上,近日,出台《金华市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指南(试行)》,全面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该指南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培养目标突出“五好五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思想品德好、智力发展好、身心素质好、审美情趣好、热爱劳动好,有坚强意志、有读书习惯、有体育特长、有艺术爱好、有劳动技能的“五好五有”学生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是评价内容体现五育并举。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包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全面体现五育并举。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五个方面,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则在一级指标基础上逐步细化内容。如品德表现二级指标为日常行为表现、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两方面;三级指标重点评价学生日常品行表现、行为习惯、责任感、交流合作意识和技能、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等。

三是评价方法坚持多元有效。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评价主体或角色的作用,构建“家—校—生”沟通机制,采用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学校综合评价等模式,注重各评价主体间的协作,形成育人合力。构建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和分析,客观描述学生学习水平与发展情况。

四是评价结果实行等级呈现。根据各项评价内容的要素及关键表现形成综合素质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尚需努力四个等级。各项评价内容的二级指标需达到3个五星及以上且不得有二星,其评价内容的一级指标可评定为五星;一级指标评价等第达到3个五星及以上且无二星的,其综合素质可评定为优秀等级,优秀比例控制在学生数的25%—40%之间,等级在“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上呈现。

(供稿:金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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