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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63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12-2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乐清市“三招”打造阳光校务 全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发布日期: 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3月,乐清市在11所公办中小学开展教育系统校务监督试点工作。2023年5月,全面推广至全市144所公办中小学,各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累计300余项,排查梳理学校廉政风险点累计604个,在线报备校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累计100余项,有效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一、夯基出实招,民主监督从“单一”到“多元”

一是建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1+N”校务监督制度和校级“三重一大”决策报备制度,充分发挥校务监督委员会“牵头抓总”的作用。“1”为每校成立1个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N”为整合学校教师工会、教代会、家委会、膳食委员会、团委、廉情监督员等监督职能,邀请教师、学生、家长等多方代表参与监督,由纪检部门组织培训后颁发聘书,聘期为2年。二是提升培训实效。组织召开由144位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班,印发《2023年乐清市教育系统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紧扣校务监督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解析问题短板,梳理监督流程,谋实抓手路径。三是完善考评方案。实施由各学区工作人员联片包校制度,协助做好片区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将考评情况及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清廉学校创建考核、校监会成员续聘及个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二、提质出新招,过程监督从“有形”到“有效”

一是优化办事流程。市教育局机关全面梳理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修订和出台49项制度,规范44条办事流程,将“阳光招生”“阳光采购”“阳光食堂”“阳光考评”等13项管理工作延伸至学校层面。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级“三重一大”事项操作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由校监会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和校监会监督责任落实。二是深化全程公开。校监会全程列席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专题会议,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平台向市教育局在线报备,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审核把关、提出意见。2023年以来,在线报备校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00余项,做到了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校监会对学校招生工作、教师招引及流动、基建项目、绩效分配、物资采购、食堂管理等领域开展“全链条式”专项检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规范校园小微权力运行。截至目前,各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00余项,排查学校廉政风险点604个。

三、增效出硬招,管理监督从“管控”到“赋能”

一是搭好“直通车”。校监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受理和收集教师、学生、家长意见建议,直接向学校党组织和市教育局纪检部门汇报,及时解决诉求。截至目前,各校监会推动解决师生实际问题300余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师德师风和干部廉洁方面信访举报同比下降50%。二是用好“安全阀”。在学校门口显眼处公示举报电话和邮箱,梳理家长反映强烈、举报投诉频繁的重点事项,由校监会直接报告纪检部门查处。按程序印发通报,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构建从严管理闭环。三是当好“助推器”。乐清中学、虹桥镇第一中学获评第二批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乐清市实验小学获评省清廉教育优秀工作案例,雁荡镇第一小学、芙蓉镇第一小学获评省廉洁教育基地。校监会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让更多的一线教师代表参与监督,切实保障教师权益,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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