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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62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34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12-1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和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人员名单暨开展访学访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15号),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典型山区河岸带新污染物监测与修复》等194个项目被列为202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特征及其数学模型研究——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为例》等376个项目被列为202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现将立项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布。

开展项目研究是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研修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考核。访学访工教师要按照立项要求,在导师指导下抓紧开展研究与实践,在访学访工结束时或项目结题时向所在高校提交一式3份结题报告(样式见附件3),由所在高校考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郑晓红,电话:0579-82282448,邮箱:fxfg@zjnu.cn,地址: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100号信箱),邮编:321004。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郑大转,电话:0571-88008936。

附件:1.202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立项名单.doc

   2.202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立项名单.doc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样式).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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