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34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2〕23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2-08-2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选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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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8号),2022年我省将选派8名参加“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的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双名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健全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养对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园长,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具体条件见培养方案(附件1)。 三、培养内容与方式 “双名计划”每一集中培养周期为3年,按照“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一与个性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养。具体见培养方案(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培养对象遴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开展遴选,把好政治关、质量关,真正遴选推荐具有教育理想、教育情怀、发展潜力的教师和校长。各设区市可各推荐2位名师和2位名校长,推荐人选需兼顾不同学段。 (二)加强统筹管理。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将入选“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的教师和校长纳入本地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管理;要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支持政策,在课题立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提供平台和锻炼机会,支持保障培养对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配套专项经费,支持培养对象的学习研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数字化资源建设、教育帮扶、工作室建设等,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各地的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推荐培养基地。各有关单位要推荐有中小学教师校长国家级培训项目或3年以上省级名师名校长培养项目经验,有较高水平师资团队,有较强研究能力和优质培训资源整合能力,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培养基地。 五、具体安排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的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部门的意见,并提供书面盖章件,并于2022年8月25日前填写报送《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版(一式2份)。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确定4位名师和4位名校长名单上报至“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常媛媛,电话: 0571–88218084,邮箱:zjssgxzx@163.com。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于2022年8月25日前填写报送《培养基地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版(一式2份),经省教育厅审核遴选后,最终确定1个基地上报国家相应项目办。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袁翊嘉,0571–88008923,邮箱jsc@zjedu.gov.cn。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310014。 附件:1. 2. 3. 4.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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