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高教科研
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661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2〕38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12-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经高校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和环节,同意立项建设789项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各高校要重视项目研究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加大支持力度,确保项目研究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