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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755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11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7-1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金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郑孟状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高校附属幼儿园同等财政拨款政策的建议》(金52号)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自2011年以来,连续实施了四轮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及优惠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经统计,2021年全省学前教育总投入380.51亿元,相比2020年增加63.31亿元。

高校所属幼儿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单位性质上,基本全部登记为公办园。二是收费标准上,一般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每生每月1800元,小班额可上浮30%),可根据生均保教成本和实际住宿成本自主确定,既不是按照公办园标准收费,也不是按民办园标准收费。经了解,浙师大附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两类,国际实验班一般为每生每月3800元,非国际实验班一般为每生每月2500元。这个标准相比杭州每生每月700元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每月每生800元,标准是比较高的。三是法人地位上,绝大多数高校附属幼儿园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是高校内设的二级机构,资金收支与所在高校为一个预算单位。四是人员编制上,幼儿园中有一定数量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编制在高校,还有一部分合同用工。五是经费保障上,部分编制在高校的人员工资列入高校年度预算,部分维修改造特别是大型维修工程的经费,是由母体高校专项支持的。六是招生对象上,高校所属幼儿园更多是保障本校教职工子女和属地幼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全部面向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

鉴于高校所属幼儿园具有上述的特殊性,经商省直有关部门,下步在进一步规范高校所属幼儿园管理和明确招生范围的基础上,借助保育费由原来的专户管理改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机会,我们将充分考虑高校财力状况,结合高校附属幼儿园办学成本,研究给予高校所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等财政保障办法,充分利用高校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越的教育科研环境等独特优势,进一步办好高校所属幼儿园,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尤其是高校附属幼儿园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建言。

(联系人财务处杨世有,电话:0571-88008903)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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