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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489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75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7-0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计伟荣、虞晓芬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进我省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全力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31号提案)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全省技术技能人型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的建议高屋建瓴,内容详实,对我们推进和加强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商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规模壮大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加快实现共同富裕。职业教育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把办好职业教育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支撑,办学和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升,在首批国家予以激励支持的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中位列第一;全省现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所、高职高专院校49所、中等职业学校348所(包括技工学校99所),在校生126.56万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上成绩的取得,源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者不懈的努力,更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对职业教育的关心支持。

但与此同时,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浙江的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人民期盼、自身可持续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短板和不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发展匹配度还不够高,中高职学生高质量深造的通道还不够宽,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职业院校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不强,全社会理解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导致了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占比偏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同快速变化的产业需求不匹配等情况,制约了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这些情况,你们针对性地提出了推动普通本科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构建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等一系列建议,我们积极统筹研究,努力推进落实,坚决以唯实惟先的导向、走在前列的标准,扛起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使命担当,推动浙江职业教育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入推动普通本科应用型转型。坚持应用型高校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引导和督促普通本科高校主动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切实增强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进一步健全普通高校分类评估体系,按照“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原则,构建和完善以高质量就业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技术贡献能力为重点的应用型高校建设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特别是专业设置自主权,支持应用型示范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灵活设置应用型专业,加强应用型专业群和课程群建设。

二、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引导高职院校充分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对接地方先进制造业、先进服务业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参与研制职业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支持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并以此为牵引,将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作为全省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予以突破。在本科层次职业院校设置的规划论证、考察评议、指导检查等工作中,严把质量关,指导学校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开展设置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三、有效构建贯通衔接的职教体系。系统建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破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完善职业教育“育人链”,畅通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自身吸引力。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强化文化基础和技术技能综合素养培育,提高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愿学尽学。逐步打破现行体系内分段单独培养模式,加强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实行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并逐步提高比例,使学生在职教体系内就可以无缝衔接进入高一级院校学习。

四、努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大力推进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落地,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为重要分配原则,形成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积极优化职业教育人才政策,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渠道,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大技术技能型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

五、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落实《职业教育法》相关规定,认真办好职业教育宣传周等活动,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对职业教育典型案例、先进做法、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将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产教融合特色、技能技术人才培养成效等信息最大限度的传达给全社会。引导全社会破除“学历信仰”,倡导“崇实尚业”之风,大力弘扬科学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就业观。积极借助主流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用听得进、看得懂、有感染力的方式,讲述技能人才成长故事、分享职业院校成功案例、挖掘浙江工匠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导向,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按照您的建议,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以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和适应性为目标,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发展新格局。以上答复,诚恳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再次感谢您对技术技能人型才培养工作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心关注,并望继续帮助我们多提真知灼见!

(联系人:职成教处祝鸿平,电话:0571-88008701)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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