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重点!温州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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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教育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市县校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目前,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市教育局相关处室,成立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一是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租借场地或在家中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二是在职教师本人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或在培训机构兼课,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办班培训的行为; 三是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由家长组织,租借场地,邀请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是以学校组织名义对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五是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或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是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补课、辅导、做作业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七是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八是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详细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yOC98xP_vsZTLeNfS9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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