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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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适应当前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新特点及新需要,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我厅。 1.联系人:孙卫芳,电话:0571-88008631; 2.电子邮箱:459628928@qq.com; 3.传真:0571-88008844; 4.邮寄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813室。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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