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736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1〕253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7-0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金53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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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1〕253号 胡晓杭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补短提升的建议》(金53号)收悉。您紧密联系实际,针对进一步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补短提升,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吸收,并在工作中逐步落实。 一、关于“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一是充分利用第七次人口普查成果,依托大数据指导各地统筹考虑区域学龄前幼儿数量、分布、变化趋势和现有幼儿园状况,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修订完善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适时调整和修编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规划文本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是实施名园集团化战略。从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出发,对照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大力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名园+民园”“名园+新园”“名园+薄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同时通过幼儿园共同体建设、城乡联盟园、城乡幼儿园结对等方式,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三是推动学前教育上等级。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编制实施第四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契机,把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心从重建设转到重内涵发展上来,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创建等级幼儿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争取到2022年,全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8%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7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幼儿园游戏活动,通过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改革、“安吉游戏”实践区(实践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等举措,在全省全方位宣传推广幼儿游戏的价值,积极探索园本化游戏课程,征集、评选和推广各类幼儿游戏活动案例,联合教研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将“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教师和幼儿安全卫生教育和训练。将安全和卫生教育始终贯穿于幼儿园的管理和保教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师安全卫生和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幼儿园日常消毒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关于“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启动实施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落实《浙江省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方案(2018—2022年)》,将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乡镇中心园为示范,中心村幼儿园为基础,村级教学点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等资源,通过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形式,着力提升农村园的园舍条件、保教水平和师资素质。目前,全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已经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农村学前教育质量达到城区的平均水平。二是强化小区配套园建设。按照2020年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明确通过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鼓励老建筑改造再利用,优先配套建设幼儿园,全面落实“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规定将建成的小区配套园移交给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三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推动各地以“同质同价”为目标,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良性发展。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或捐助学前教育事业。同时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四是探索建立健全城乡幼儿园之间,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的师资交流机制和挂职锻炼机制。 关于“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提高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层次。2012年起我省学前教育培养层次提高到大专层次,并持续提高本科层次的培养规模,2020年招生本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1036名,比2017年的736名提高40.7%。同时引导鼓励高校培养硕士层次幼儿园教师,每年宣传并向教育部积极争取农村学校硕士师资培养计划,2020年录取的56名农村教师中,有15名为学前教育教师,占27%。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争取资源,扩大学前本科和硕士培养规模。推进幼儿园师资培养模式改革,从2018年起探索中本一体化的七年一贯制幼儿园教师培养,并招收80名;2019年扩大到240名。继续推进五年一贯制培养,2020年全省招生4025名。二是将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纳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和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建立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年度报送及督查检查机制。2020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非在编教师人均收入达到7.5万元,比2019年增长了11.7%,与幼儿园在编教师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三是提升学前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水平。建立“覆盖全员全程、教师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开放竞争、过程管理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具有显著浙江特色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大力推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构建高校、地方政府、幼儿园协同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机制。目前备案的929所教师发展学校中,共有246所为幼师发展学校,占26.48%。2020年全省组织幼儿园教师自主选课培训项目1899个、选课教师109408人,5年周期内教师人均完成432培训学分,为达标学分要求的120%,并通过持续开展“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名师网络工作室结对帮扶、幼儿园骨干园长教师省级培训等方式补短补弱、提升底部,有力地保障了教师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协同相关部门谋划实施第四轮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更好地构建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园的美好期盼。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人:基教处何春玲,电话:0571—88008839)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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