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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642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1〕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6-0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1〕4号

吴树良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倡导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劳动课程及承担家务劳动的建议》(第596号)悉,感谢您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3月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于2020年7月下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劳动教育是当前教育的重要方面,应予切实加强。您在提案中论及劳动教育的重要性,提到当前劳动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都很有道理,我们也已关注到。省教育厅也明确了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工作。

一、出台相关举措。省教育厅正在起草《浙江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纲要》《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省委省政府也正在研究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相关政策,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二、各地积极推进。按照计划,各地教育局将推进劳动教育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重点解决课程开设、实践活动、师资配备、基地建设与社会宣传等工作,以建立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劳动教育进课程。按照计划,全省中小学将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基础和服务性劳动等。同时我们将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家庭劳动教育的落实。

四、做实家庭劳动教育。家庭劳动教育是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我们将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形成共育合力。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宣讲、网络媒体等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明确家长的劳动教育责任,让家长主动指导和督促孩子完成家庭、社区劳动任务。

五、探索研学实践教育。近年来,各地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发展较快。我省中小学按照国家课程要求,将每学年设立劳动实践周,小学高年级和普通中学由学校组织实施,安排校外劳动。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将是重要的基地。我们将农业劳动作为劳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课程与实践,学校将结合实际开展农耕体验活动,传授相关知识。

六、加强新闻宣传。我们将每年定期召开全省劳动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劳动教育研究。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凝聚各界共识,营造劳动教育良好社会氛围。

推动劳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崇尚劳动,让学生会劳动、善劳动,利在千秋,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基础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研室张丰,电话:0571—56870086)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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