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589 | 文件编号: 浙政教督办函〔2021〕22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5-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与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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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教督办函〔2021〕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为深入了解浙江省县域基础教育生态基本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对我省各地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与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问卷调查主要通过问卷收集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对当前全省教育工作的主观评价和总体感受。利用教育统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监测,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各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量化数据和参考依据。 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主要通过收集教育利益相关群体及社会群众对教育条件、教育管理、教师素质、教育质量和总体评价等指标的评价状况,客观反映社会公众对各县(市、区)教育工作的认可程度,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监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等提供量化民意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掌握公众舆情、制定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 调查涵盖全省90个县(市、区)以及相关功能区。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问卷调查对象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教师3类人群。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对象为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群体代表4类人群,其中社会群体代表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各县(市、区)至少提供120个人员名单〕及其他群众。 三、调查方式 为减轻基层负担,对两类调查工作进行部分合并。学生采取现场调查、通过发放纸质问卷完成数据收集;教师和家长采取企业微信平台调查;社会群体采取现场随机抽样调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用电话调查方式进行。 抽样的学校需要统一安装企业微信平台,并统一安装调查应用;学生纸质问卷调查需要进校抽取;请学校配合与支持。 四、调查工具 本次调查采用自编问卷,面向学生、教师、家长,教育生态监测与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各3套,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和家长问卷,以适应不同调查对象的需要。面向社会代表群体,编制了2套满意度调查问卷,包括社会群众满意度问卷、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满意度问卷。 五、调查组织 本次调查委托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组织实施,浙江小虫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鼎永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调查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平台建设。请各地教育督导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确保网络问卷及现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联系人:胡诗文,电话:13645228277;董鑫,电话:18733462390;江洁,电话:17826815255,座机:0571-28869375、28869967。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邮编:311121。 违规举报电话:0571-28869375。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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