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56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10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5-1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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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1〕10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评比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名称 2021年浙江省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评选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 三、评选条件 总要求:(一)省内首创;(二)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三)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 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个人,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推荐,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省教育厅会相关部门共同遴选专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五、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由省政府颁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时间安排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及相关单位分别按照评选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2、3),于2021年6月30日上报相关评审推荐材料。 各地各校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认真组织好本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推荐工作。 各承办单位完成评选后,应及时将评选推荐结果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 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雷胜阳,电话:0571-88008843 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联系人:郑文,电话:0571-56870030 电子信箱:jysyxb@vip.163.com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编:310012 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中职)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雪临,电话:0571-88846782 电子信箱:zjjkghtg@163.com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编:310012 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工作 联系人:徐梦佳,电话:0571-88008702 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联系人:傅霞,电话:0571-88008976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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