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006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17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2-0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授予杭州外国语学校“平安校园”称号的通知 | ||||
|
||||
浙教办函〔2021〕17号 杭州外国语学校: 根据省平安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浙教安〔2013〕73号)有关规定,我厅委托杭州市教育局于2020年12月对你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结合杭州市教育局考评结果和建议,经研究,决定授予你校“平安校园”称号,并认定为5A级平安校园。 希望你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对于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仔细梳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3月5日前书面报送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