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8164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323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12-2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使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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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使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英语等7门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部选用新教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材书目选用管理。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为了促进教学质量检测和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建议各设区市选用的教材版本相对统一。各地要认真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并按要求严格落实。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及时将选用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严格选用、征订和使用要求。选用单位要依据《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设立学科专业组,落实选用要求,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学校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教材征订、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及时上报选用结果。各地市要及时汇总整理选用情况,填写《浙江省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使用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jsjcc@126.com。联系人省教育厅教材处:葛其恒,电话:0571-88008783。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已收集各科目版本教材,如有需要可联系于丽娟老师,电话:0571-88081494。 附件:1.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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