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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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对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拟制了《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箱:jjc@zjedu.gov.cn; 2.传真:0571—88008829;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10014); 4.联系电话:0571—88008703。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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