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96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11-0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的通知 | ||||
|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及年度工作安排,为更好地总结宣传区域和学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现就推荐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案例征集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教育技术、教研等部门。案例应体现区域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典型做法、实践成果。 (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案例征集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案例可重点围绕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间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城乡同步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城乡教师交流、课后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内学生交流、家校社协同育人、大数据精准教学诊断、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实践成果。案例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 (一)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按县(市、区)数比例分配,共推荐24个: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各推荐3个,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各推荐2个,舟山市推荐1个。 (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每个县(市、区)可推荐1-2个,若推荐2个的,须小学、初中各推荐1个。 三、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由县(市、区)教育局落实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推荐。 (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已实施的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类型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中择优推荐。 (三)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会同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教研室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入选的典型案例名单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发文公布。 四、典型案例展示推广 在省教育共同体智慧服务平台开设“教共体经验共享专区”,对入选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的开设专题页,常态化展示;对入选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的进行常态化视频展示(视频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同时,将入选的典型案例择优在相关会议上作交流、推广。 五、报送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精心组织、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典型案例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推荐的典型案例文本材料(电子版)、教共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视频(数字)故事等资料报省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受理,联系人:王炎锋,电话:0571-88062887,浙政钉号码:1361651223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