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92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25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10-13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总规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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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高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于2022年4月—2023年11月期间,举办浙江省第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 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由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主办,宁波大学等相关高校承办,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执行。运动会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10个比赛项目。 现将《浙江省第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总规程》印发给你们,各校要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围绕“新时代 新青年 新使命 新作为”主题,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集训、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以此带动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我省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竞技水平。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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