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0069 | 文件编号: 浙教厅函〔2020〕22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1-0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九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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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函〔2020〕229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第九批申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县(市、区)进行了督导评估。经专家组评估认定,乐清市等11个县(市、区)达到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你们继续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教育投入,统筹谋划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同时,要根据专家组的督导评估意见,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各类教育协调优质发展,并于2021年10月底前将整改报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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