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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21-0002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21-01-18

浙江省教育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8 来源: 省教育厅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浙江省教育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2021年工作计划等5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571-88008769)。 

一、总体情况

在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下,浙江省教育厅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统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民生关注热点等,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为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环境。

 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91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0件,工作动态194条,图文报道91条,媒体关注468条,各类公文410条,重点领域信息79条,公告公示85条,其他信息575条。

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5件、网络申请20件,主要涉及教育经费、学术政策、高校招生等方面的内容。浙江省教育厅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同意公开答复的申请15件,占60%;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0件,占40%。 

(一)加大决策部署公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出台《浙江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坚持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2020年,通过官网面向社会征求《浙江省校外培训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高水平推进浙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5)》等意见共计14次。对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普通高中课程选用、杭州外国语学校招生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出台《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10个规范性文件,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立废改工作,完成教育系统有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清理。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着重围绕“六稳”“六保”、围绕突发事件、围绕招生考试,增设“六稳”“六保”专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3个专栏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1个网址链接,加强共计发布信息145条。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对可以公开的复文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分批全文公开或摘要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省教育厅共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326件,其中主办件141件(人大代表建议81件,政协提案60件),会办件185件(人大代表建议82件,政协提案103件)。公开率100%。进一步深化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优化入学入园、考试优待“一件事”办事体验,完成两批68个办事事项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施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发布《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完善校外培训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全省高校继续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本校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及时、集中公开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聚焦社会热点公开。针对2020年校园疫情防控和正常开展教育教学“两手抓,两战赢”工作,积极收集社会关切热点,做好针对性回应。印发了《浙江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学校疫情防控、开学复课、义务教育招生、高职扩招、高校毕业生就业、教师招聘、民办学校规范、困难救助等工作作出部署,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深入贯彻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0次,密集披露和主动回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校招生录取、中小学开学复课、校园防控安排等群众关心问题。举办新闻媒体记者及网友代表座谈会等,加强舆情监测,加强社会监督。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一级目录,做到统一名称、统一位置设置、统一格式体例。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根据《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操作说明》,完成网站所有栏目1万多条信息的调整补充;根据省政府第三方评估指导,完成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咨询和投诉、政务服务等项目的纠错提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协助省大数据局开设特色栏目,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推送。丰富“一源多终端”建设模式,重要信息同步向微博、微信、抖音等移动客户端进行推送,加强构建以网站为主,微博、微信、视频协同公开的多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要求,落实办公室作为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处室,强化力量支撑,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责任。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配套完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2020年主动公开目录,确定年度公开工作要点,优化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效率。

 (六)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校、市县教育局及厅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印发《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高校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利用培训班等,加强业务沟通,督促各地各校按规定编制主动公开目录,着力提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01020000010012

 

五、存在问题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快步推进,在机制建设、平台创新、内容丰富等方面均有新的进展。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业务指导不够多、咨询互动有待提高、平台仍需优化等问题,与时代要求、上级部署、人民期盼还有距离,还要不懈努力、不断提高。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浙江省教育厅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的窗口工作,从三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开展高校信息工作调研,制定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加大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建设。继续完善厅机关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更新相关制度,强化学习培训。

二是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优化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确保互动效果。在原有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优化官网布局、强化官网功能。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创新视频、图片等形式,加大对重大政策部署、计划规划、进展成效等内容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五公开”,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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