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000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12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7-0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0〕127号

李星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国务院“职教20条”中职教师资招聘制度改革条款的建议》(温132号)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职教师资招聘制度改革的关心。经研究,并商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教师培养与补充、在职教师能力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多途径充实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优化选人流程,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教学名师。建立和完善兼职教师队伍制度,鼓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确保兼职教师占学校专任教师比例达到30%左右。

二是在引育名师、提升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建立“机构开放竞争、教师自主选择、项目分层分类、经费保障到位、管理规范科学”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名师名校长、专业骨干教师、新入职教师等梯度分明,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企业跟岗实践、海外研修多模式并举,地方培训、省级培训、长三角联合培训及国家级培训多管齐下,省级、市级、县(区)级、校本四级培训体系健全,教师年均完成培训超过74学分,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职教教师培训经费超过年均1.5亿元。

三是加强教师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建设。全省11个职业院校教师团队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位列全国第二;获批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协同创新中心20个,数量居全国各省市区前列。持续组织实施高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 ,仅2019年遴选资助250个项目,成为提升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四是结合浙江实际探索中职专业教师培养与补充新路。一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推进我省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近几年,浙江工业大学获批为国家职教师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的8个职教师资培养专业获得“省级重点师范生培养基地建设”和“师范教育创新工程”支持,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开展了本科院校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大型企业联合定向培养职教师资的试点,精准补充中职专业课教师。另一方面拓宽中职专业课教师补充渠道,向非职教师范生和企业在职人员开放,并建立起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入职中职学校第一年“师范教育+企业实践”规范化培训制度,大大缓解了专业课教师补充的不足。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以来,我省积极谋划职业教育改革顶层设计,成立了分管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9部门组成的浙江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贯彻落实“职教20条”,我省成为全国首批签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部省备忘录》的省份之一。

在您的建议中提到的《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两轮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还在修改完善中。在最新版本中未涉及具体的招聘要求。主要考虑是国家有明确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地各校积极推进教师招聘改革,基本建立健全了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大部分职业院校招聘中将企业工作经历、技能等级列入招聘条件。由于学校薪酬待遇对企业优秀人才吸引力不足、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学历要求,特别是今年中央要求积极解决应届大学生就业等方面原因,目前还不宜限定职业院校只能从企业招聘教师。据了解,上海、江苏等兄弟省市,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也未实行一刀切。

吸引优秀企业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进一步推动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是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发挥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省相关部门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加强协作,形成推进职教发展的合力,并推动市、县(市、区)政府加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二是省级加大对各地各院校教师招聘工作的指导,通过“市县职业教育发展考核”等工作抓手,确保各地落实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中具备企业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三是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研究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办法,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四是大力推进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启动省级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开展长三角职业院校教师跨省市企业实践工作,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建言献策。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王晟,电话:0571–88008925)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7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