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0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7-3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校模式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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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经省政府同意,今年5月,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浙政妇儿工委办〔2020〕2号)。8月,省妇儿工委将召开全省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现场会。现就做好各地学校模式的儿童之家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和典型案例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做好学校模式的儿童之家建设。儿童之家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工作部署,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儿童之家分村社模式、学校模式、社会模式三种,学校模式的儿童之家设点在学校。《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明确:“由各级妇联组织、民政部门负责儿童之家建设的整体牵头和推进,各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儿童之家建设。”“各地中小学校应按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创建儿童之家,学校模式儿童之家侧重校内关爱服务工作。到2022年,力争80%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中小学建有儿童之家。”今年下半年各地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重点配合各地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做好26个加快发展县的学校模式儿童之家建设。 二、认真做好学校模式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调查。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如实填报教育系统儿童之家已建情况、拟建计划表(见附件1、2),并推荐市、县域或学校的儿童之家建设典型案例材料1-2个,汇总后一并于8月5日前通过钉钉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刘佳,0571-88008831。 附件:1. 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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