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421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12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6-1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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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0〕124号 各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16号),决定2020年在全国普通高校遴选产生20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我省可推荐上报3所高校)。现将教育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对照自身条件与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高校,应在组织领导、项目特色、师资保障、课程建设、社团活动、科研带动等6个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文件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794/moe_628/201805/t20180523_336874.html)相关要求,1所高校限报1个具体传承项目。2018年、2019年教育部已公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丽水学院),不必重复申报。 请各申报高校于6月22日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一式8份,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zjstwy@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校名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字样。根据各校上报情况,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上报教育部的名单。 联系人:卢文思,联系电话:0571-88008881,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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