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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746370746@qq.com;

2.传真:0571-88008920;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309室。

 

附件: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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