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18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3-3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19年浙江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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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2018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省小学校数3301所,在校生360.57万人,比上年增加6.56万人,增长1.9%。全省初中学校数1742所,在校生161.46万人,比上年增加5.61万人,增长3.6%。全省义务教育在校生共计522万人,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9.99%,巩固率100%。 然而,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一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辍学现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不仅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攻坚战,而且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战的质量。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这一问题,省教育厅将控辍保学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精准控辍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劝返保学工作。 为压实责任,2018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发挥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2019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推动适龄儿童疑似失学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青田县等7个县(市、区)为控辍保学工作省级重点监测区。2019年10月,省教育厅党委会专题听取了我省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11月,省教育厅基教处给相关设区市专门发函,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督促加快对疑似辍学儿童的劝返复学进度。 为切实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疑似失学适龄儿童的甄别核查工作。经全面核查,2019年我省已排除非真实失学的疑似失学儿童62404人,已复学1146人,疑似失学儿童还有1131人。目前还剩的疑似失学儿童主要集中在因重病无法正常读书或因残重度自闭症患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但因家长没有按照规定为其领取残疾证、选择放弃入学。下一步将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切实做好复学工作。经全面核查,2019年我省已排除疑似辍学儿童5812人,已复学1628人,已无辍学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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