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13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3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2-2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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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0〕3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的通知》(浙教办〔2011〕63号)和《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标准化学校复核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9〕34号)要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定验收、省教育评估院组织抽查复核并公示无异议,2019年第二批共有134所学校达到《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要求,被认定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被认定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可以挂省教育厅统一设计的牌匾(样式参照2011年度的铜牌模板),具体制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安排。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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