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开征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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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我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chenys@zjedu.gov.cn; 2.传真:0571-88008817;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10014)。 附件: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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