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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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高水平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我办起草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ddc@zjedu.gov.cn; 2.电话(传真):0571-88008892;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邮编:310014) 附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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