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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245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26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10-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预决算审计及内控建设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20〕260号

有关省属高等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省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四年一轮审计制度”“每年开展一项重点问题专项审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经研究,定于2020年11月开始对有关省属高校预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和浙江外国语学院等4所高校2017—2019年(以2019年度为重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二、审计范围和内容

(一)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设评价。

以高校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为基础,通过查阅档案和相关佐证材料,抽查会计资料,并结合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现场综合评价。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高校共性问题多发领域及贯彻落实相关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

对高校近三年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重点围绕高校公款竞争性存放、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规范津补贴、学生资助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等问题多发领域,领导兼职取酬、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餐饮浪费及食堂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及学校内控管理薄弱环节进行审计。

对照并跟踪检查上一轮省教育厅组织的预决算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可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审计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具体工作。请上述4所高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提供审计所需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准备好有关材料。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审计组要求准备好并及时提交相关审计所需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

(三)确定审计工作联络员。学校应指派专人担任本次审计工作的联络员,负责根据审计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报表和制度等相关材料,做好审计组与被查询人的联系沟通服务以及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的监督等有关工作。

各校进驻审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审计高校的内审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卢沧波,电话:0571-8800870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廉政规定.doc

   2.审计人员试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doc

   3.有关省属高校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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