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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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我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起草了《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xac@zjedu.gov.cn; 2.电话(传真):0571-88008834;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校安处(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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