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206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23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10-1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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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0〕23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做好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系列学习研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召开教师节重要寄语专题学习研讨会,师范类高校要把教师节重要寄语作为师范生培养的必学内容,组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和高校学生开展系统学习。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各层面的高水平研讨,交流学习心得,学深悟透教师节重要寄语的深刻内涵。教育系统各级干部教师培训部门要把教师节重要寄语作为必修课程,组织编写培训课程,对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进行分批次、多形式轮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撰写系列研究文章。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和师范生等各个层面的代表,从不同视角、不同维度撰写多种类型的学习体会文章,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思政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等要带头深入解读教师节重要寄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寄语、悟思想、育新人”专题征文。教育主流媒体以及各高校网站、校报校刊等要开设学习专栏,刊发心得体会和学习文章,形成浓厚的研究解读教师节重要寄语的良好氛围。 三、开设系列专题课堂。省内师范类高校要主动与部属师范高校对接,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解析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编写教师节重要寄语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讲授课件,并开设专题课堂进行讲解。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设“特殊的一堂课”或组织一次特殊班会、特殊教研活动、特殊演讲比赛等,多形式搭建学生和教师讲述、展示学习教师节重要寄语感想的平台。高等学校的教育学学科、师范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要将教师节重要寄语与《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有机结合,开展系列理论阐释和宣讲,并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 四、组织系列宣传巡讲。各地要遴选优秀专家、归国学者、青年教师、乡村教师、退休教师等,采用集体备课、集中培训的方式,组建教师节重要寄语专题巡讲团,在本区域内开展巡讲。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音乐学院以及其他有相关专业的高校,要围绕教师节重要寄语创造一批微电影、音乐剧等作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跟踪报道各地各校特别是师范院校深入学习教师节重要寄语情况。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三地一窗口”的要求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把四个方面的措施落实到位,形成贯彻落实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形成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把党中央、国务院对教师的关心落到实处、对教师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创造条件、完善机制、营造环境。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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