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73 | 文件编号: 浙语办函〔2020〕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1-2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五期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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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语办函〔2020〕1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杭州外国语学校,浙师大附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做好中华经典诵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推动我省中小学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十五期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诵读基础,原则上以中小学语文学科、德育学科或班主任教师为主,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体名额分配: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各7名,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各5名,义乌市4名,省直单位2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11日培训,共12天,记90学分。 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三、培训组织 请各市教育局按名额选送学员,并填写《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2020年2月14日前将电子文本发送给省教育厅语管处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各1份,同时通知参训学员2月6至14日间登录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pxglpt.zjedu.gov.cn/),选择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开设的“浙江省第十五期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项目,自主选课网上报名。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通过讲座、实践、研讨、指导、展示等形式,提高学员诵读水平,培养学员教授经典诵读课程、指导学生诵读实践等能力。授课专家团队由教育系统专家教授和广电系统资深播音员主持人、中小学特级教师组成。 五、培训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学员培训(含食宿)费320元/天,合计每人3840元。培训经费由各地教育局在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教师参训时向培训机构缴费,回各地后报销。 六、报到事项 报到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地址: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响岭街12号)。 七、培训联系人 省教育厅语管处葛其恒,电话:0571–88008783,传真:0571–88008871,电子邮箱:zjsywb@126.com。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戴红斌、林海军,电话:0577–88290811、88290536,手机:13566249556、13002688908,电子邮箱:dhb198@163.com。
附件:
浙江省语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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